1、直接向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即可。
2、依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依据本办法开展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
(相关资料图)
4、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
5、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委托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依据本办法开展本行政区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
6、扩展资料:工信部投诉的相关要求规定: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
7、2、申诉人应当向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
8、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9、3、申诉受理机构调解无效的,争议双方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申诉事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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